五月起,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正式施行!這些變化與你息息相關
從今年五月起,《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將正式施行。這部地方性法規對物業管理的方方面面作出了明確規定,從物業費收取、公共收益歸屬,到業主委員會成立、老舊小區管理,幾乎覆蓋了居住生活的每一個環節。無論你是業主、租戶還是物業服務人,都有必要了解這些新規矩。
一、物業費怎么收?不能隨便漲
《條例》明確,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、公開、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。物業服務人不得擅自擴大收費范圍、提高收費標準。如果確需調整物業費,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業主共同決定。這意味著,物業公司單方面貼個通知就漲價的 era 將一去不復返。
對于空置房物業費,條例也給出了明確說法——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,物業費由建設單位承擔;交付后空置的,按照約定或相關規定執行,避免爭議。
二、小區公共收益,歸全體業主共有
電梯廣告、外墻廣告、公共停車位出租、快遞柜進場費……這些利用小區共用部位、共用設施設備產生的收入,究竟進了誰的口袋?《條例》一錘定音:屬于全體業主共有。物業服務人只能代收代管,必須單獨列賬,定期公示收支情況,不得挪用、侵占。業主有權查詢這些收益的明細。若物業公司拒不公示或私吞公共收益,將面臨處罰。這一條從根源上保護了業主的“錢袋子”。
三、業主委員會成立不再難于上青天
過去,不少小區想成立業委會,常因程序復雜、街道辦指導缺位而擱淺。《條例》強化了街道辦事處(鄉鎮人民政府)和社區居委會的指導責任,要求他們主動協調、組織業主成立業主大會和業委會。降低了成立門檻——符合交付的專有部分面積超過建筑物總面積百分之五十,或者首套物業交付滿兩年且交付面積達到百分之三十等條件,就可以召開首次業主大會。對于符合條件的,街道辦應在收到申請后三十日內組織成立。逾期不組織的,業主可以自行組織。
四、物業不得斷水斷電催繳物業費
生活中,個別物業公司為提高收費率,采取停水、停電、停用電梯等方式逼迫業主繳費。《條例》明文禁止:物業服務人不得以業主欠交物業費為由,中斷供水、供電、供氣、供熱或者阻礙業主車輛進出。違反規定的,將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,并處以罰款;給業主造成損失的,依法承擔賠償責任。
五、老舊小區和安置小區有了管理依據
針對無物業、無主管單位、無業主委員會的老舊小區,《條例》規定,可以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業主成立自治組織,也可以通過引入專業物業、社區托管、國企托底等方式提供基本物業服務。鼓勵相鄰小區實施連片物業管理,降低管理成本。這對于長期陷入“無人管”困境的老舊家屬院、安置房小區來說,是重大利好。
六、車位車庫優先滿足業主
《條例》再次強調: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、車庫,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求。尚未出售的車位、車庫,業主提出承租的,建設單位不得以“只售不租”為由拒絕。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,屬于業主共有,其收益也同樣歸全體業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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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業管理事關千家萬戶的居住品質與切身利益。五月起,《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》的施行,不僅為業主維權提供了法律利器,也為物業服務人劃定了行為紅線。了解條例、用好條例,是每一位業主應有的意識。如果你的小區還存在物業亂收費、公共收益不透明、業委會成立難等問題,不妨拿起條例,依法主張權利。
法規落地需要多方共同努力。業主主動參與、物業依法服務、街道社區積極指導缺一不可。讓我們期待新規實施后,四川的小區治理迎來全新氣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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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10-04 02:56:06